(1)官员升赏方式之一。明制,官员有政绩者可以加俸,《明史·唐龙传》记唐龙“登正德三年(公元1508年)进士,除郯城知县,御大盗刘六,数败之,加俸二等。”清制,官员升秩后即行加俸,亦有少数升秩后仅更新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 置。见“户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即太府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 复名太府卿。
京师分区警察署的派出机构。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为统辖派出所的巡官处理内外勤务的办公处所。
即“惕隐”。
政区名。见“双头州郡”。
官名。汉朝为重号将军之一,与前、左、后将军并为上卿,位次大将军及骠骑、车骑、卫将军,有兵事则典掌禁兵,戍卫京师,或任征伐。设长史、司马等僚属。平时无具体职务,一般兼任他官,常加诸吏、散骑、给事中等号,
清朝都察院御史之别称。都御史的别称。见清梁章钜《称谓录十四·都御史古称》。参看“都御史”、“都察院”条。
服饰名。最初指平日穿的军装。《诗·小雅·六月》: “四牡骙骙,载是常服。”郑玄笺: “戎车之常服,韦弁服也。”后通称日常所穿之服,与“礼服”相对。汉朝以绛衣为常服。晋朝改称五时朝服。清朝官服中亦有常服
遥郡刺史简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