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参录尚书事

参录尚书事

官名。东汉尚书权重于太傅、三公(司徒、司空、太尉)和大将军。此五官中无论那官执政,都必须加“”或“参录”。“”即“掌管”“总领”,“参录”即“参与掌管”。《后汉书·顺帝纪》:“(永建元年)丙戌,太常桓焉为太傅;大鸿胪朱宠为太尉,参录尚书事。”《后汉书·胡广传》:“灵帝立,与太傅陈蕃参录尚书事。”尚书,始于战国,或称掌书。“尚”即“执掌”。秦朝尚书为少府属官,掌殿内文书。汉承秦制,职位也很低。汉武帝提高皇权,尚书在皇帝身边办事,地位逐渐提高。汉成帝时设尚书五人,分曹办公,群臣奏章都经尚书;到东汉,尚书成为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官员。参看“尚书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散从

    宋朝州役名。宋初,有承符直、散从直、步奏官、人力等名目,神宗元丰三年(1080),统一改称散从官。分管追催税赋、迎送官员等公事,多差三等以上户充。官名。隋设此官,从九品,主出使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谒者

  • 引驾仗

    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左右金吾卫,员额六十人,掌皇帝出行时引导仪仗。

  • 法部承政厅

    官署名。清末法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稽查各司重要事务,办理秋、朝审进呈册本,负责本部所辖京外各职进退,区划各审判厅辖区,调度各检察机关,置左、右丞各一人,参事二人等。

  • 初等官佐

    陆海军官佐等级之一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分为大军校,左军校,右军校三级。

  • 成正郎

    阶官名。金朝太医二十五阶之第十四阶,秩正七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太医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正七品上,称成正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
  • 手分

    吏名。宋朝置,分前行、后行,分掌京城、州县衙门及内外仓库场务的各种事务,位在押司之下、贴司上。吏员名。宋置,亦称守分。吏部主客司有手分;兵部原于私名下置守阙习学,后罢守阙习学,亦置手分。手分分前行后行

  • 都大提举汴河堤岸司

    见“汴河堤岸司”。

  • 提法使司总务科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各省提法使司所属机构、掌本司及省司法各员补署升降奖惩及收发文牍、稽核度支诸事宜。置科长一人,一等科员一人,二等科员 一至四人。

  • 司州司事

    官名。北魏司州刺史属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
  • 巡覆官

    官名。唐朝诸道盐铁转运等使属官,文宗(827—840)时刘茂贞曾任此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