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计官
官名。南宋宁宗嘉泰四年(1204)置,为国用使属官,以侍从、卿监充任。
官名。南宋宁宗嘉泰四年(1204)置,为国用使属官,以侍从、卿监充任。
官名。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,改辟雍司成置,总领国子监及内外学校之事,凡学校之事,皆许专达。
官名。即太庙丞。
官署名。①接待少数民族官员及外国使臣之机构。金朝始置。掌招待西夏、高丽来人并进行贸易。元世祖至元十三年 (1276) 于礼部设。二十五年罢,二十九年复置。成宗元贞元年 (1295) 定制,以礼部尚书一
清朝学政之别称。
即“外帘官”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右监门府将军为之,置二员,从三品,协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,判出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职掌,无定员、多以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征收郊野物产的赋税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委人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敛野之赋敛薪刍,凡疏材木材,凡畜聚之物。以稍聚待宾客,以甸聚待羁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始置,掌理社会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社会科。
官名。即渔人,周设此官,掌捕鱼、供鱼、征鱼税及有关政令。《周礼·天官·人》:“人掌以时为梁,春献王鲔,辨鱼物为鲜薧。以共王膳羞。凡祭祀、宾客、丧纪,共其鱼之鲜薧。凡者,掌其政令。凡征入于玉府。
明清榷关税差赴任时所携之通行证。明弘治六年(1493)始行,由户部颁给,户科登记,请用御宝。差官亲领,沿途津关验实放行,任所督抚比对硃墨号簿,以防假冒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袭此制,並规定交销期限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