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发运判官

发运判官

见“发运司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钦使

    参见“钦差大臣”。

  • 正卫郎

    散官名号。明洪武四年(1371)置。初授库副使、仓丞等,后内官品秩屡更,则专授从七品内官。

  • 御用器物局

    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,掌内府宫殿营缮器物与工匠,受中书省剳。至元七年(1270),改器物局。

  • 阿喇哈物林达

    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副司库”。

  • 军典

    吏名。金朝设在兵马司、统军司等军事官署。掌名籍、差遣文簿、行署文书、巡捕等事。唐代设置,由勋官充任,是军镇上的一种胥吏。

  • 外膳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外膳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
  • 太子中侍局同监

    官名。金朝置。属宫师府。位在都监之下。掌东阁内禁令,省察宫人廪赐给纳诸物,管辖侍人。秩从九品。

  • 固龙额驸

    即“固伦额驸”。

  • 威胜将军

    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

  • 县公安局

   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户籍警卫、消防、防疫、卫生、救灾及保护森林、渔业等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撤,改设民政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