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军巡院
见“军巡院”。
见“军巡院”。
官署名。参见“御史府”。
官名。金泰和四年(公元1204年)置熙春园,属上林署,以都监为主官,下设同监。
官署名。又称杭州路金玉总管府。元朝置,秩从三品,为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分衙,世祖至元十七年(1280)设于杭州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、副总管各一员。
金内侍寄禄官名,秩正六品,初名内殿给使。
官吏名。南朝宋置,为东宫及各公府执役吏。《宋书·符瑞志下》:“元嘉八年(431)闰六月丁亥,司徒府白从伊生于淮南繁昌获白兔以献。”
使职名。即“删定格式使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仆寺”。
官名。明清兵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 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 (1665) 裁。
即“北府宰相”。
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二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