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右司

右司

官署名。① 初为尚书都省办事机构。隋、唐、五代皆置,隋朝有郎一员,唐朝有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,为尚书右丞副贰,掌监督管理兵部、刑部、工部十二司政务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监管兵部、刑部、工部、案钞房,亦有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。辽朝沿置。金朝掌本司秦事,总察兵、刑、工三部受事付事,兼带修注官,迴避其间记述之事,有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。元朝并尚书省入中书省,遂改隶中书省,世祖至元十五年 (1278) 置,掌兵房边关、站赤、铺马、屯田、牧地五科,刑房法令、弭盗、功赏、禁治、枉勘、斗讼六科,工房横造军器、常课缎匹、岁赐、营造、应办、河道六科,有郎中,员外郎各二员。元末朱元璋中书省置,有郎中、员外郎; 明洪武十三年 (1380) 随中书省罢。② 大理寺所统官署。明洪武十四年 (1381) 复置勘磨司,分左、右,有司丞、司副各一员,二十年罢; 建文 (1399—1402)初改大理右寺为右司,置都评事、副都评事、都典簿等; 永乐(1403—1424)初复名右寺。③ 清朝宗人府,盛京礼、兵、刑、工四部均置,分见各条。


官署名。元置,属中书省,掌兵房、刑房、工房三科。《元史·百官一·中书省》:“右司,郎中二员,正五品;员外郎二员,正六品;都事二员,正七品。中统元年,置左右司;至元十五年,分置两司。右司所掌:兵房之科有五,一曰边关,二曰站赤,三曰铺马,四曰屯田,五曰牧地。刑房之科有六:一曰法令,二月弭盗,三曰功赏,四曰禁治,五曰枉勘,六曰斗讼。工房之科有六:一曰横造军器,二曰常课段匹,三曰岁赐,四曰营造,五曰应办,六曰河道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三辅守

    三辅守指三辅的郡太守,郡太守各掌其郡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“冬十月,行幸长安。”“丁亥,会三辅守、令、掾史于长安,作乐。”参看“三辅”条。

  • 针师

    流外官名。唐代于太常寺太医署置,员额十人,掌以针术治病。

  • 进士

    科举制度。周始定为取士之法,取士可以进而仕之意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,以告于王,而升诸司马,曰进士。”郑玄注: “进士,可进受爵禄也。”隋炀帝时始定为科目之名,亦用以称由此科目而取录

  • 方正

    汉朝选举科目。始于文帝前二年 (前178),两汉因之,多与贤良并称为贤良方正。晋朝沿袭此制。清朝科举中有孝廉方正之名。汉朝选举官吏的科目之一。汉朝取士之制有方正科,始于汉文帝,多与“贤良”合称“贤良方

  • 部郡掾史

    州吏名。北齐司州置,地位在部郡从事之下,职掌则同。参见“部郡从事”。

  • 参事厅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本部法令章制之起草、核审。置参事四人。

  • 循行

    官名。一作“修行”。汉朝置,为郡府小吏。东汉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,有循行二百三十人。三国魏、晋沿置。官名,汉置,为郡县佐吏,属门下之职,位在书佐下。《汉官》曰河南尹有循行二百三十人。三国两晋皆沿置。

  • 普明营缮都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建大兴龙普明寺于海南,置规运提点所,秩正四品,设官六员。二年,拨隶隆祥总管府。三年,改为都司,仍正四品。掌营造出纳钱粮之事。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
  • 民治局

    官署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,下设四科。第一科所掌为:一、地方行政条例之颁布事项;二、呈请核准事项;三、地方官吏之指挥监督事项;四、选举事项。第二科所掌为:一、自治监督事项;二、公益

  • 军门

    明朝为总督、巡抚之代称。清朝为提督或总兵加提督衔者之尊称。明代称总督、巡抚为“军门”。清代称提督为军门,如总兵加提督衔的,也尊称军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