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汉朝州郡属员。为不担任实际职务的散吏,地位尊荣,即署为从事而待以师、友之礼。三国吴州府亦置,见《三国志·士燮传》。官名,东汉末年蜀吴皆置,为州郡属官,无固定职事,受师友之礼遇,掌顾问等事。《三国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税务处的副长官。见“税务处”。
春秋时楚国正规军的后备部队。其时楚国以上中下三军为正军,另置二广为亲军,游阙为游兵。正军有败,以二广易之;正军有阙,以游阙补之。参见“二广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市司次官,员一人,佐司市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见“司市下大夫”。
清朝官吏管理制度。即在正式俸禄之外附加俸银,以培养廉洁之风,杜绝贪污。始于雍正(1723—1735)时,详“养廉银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司藏署令丞”。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定额一人,奏补。掌庶务处一切事宜。
阶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供备库使置,为正七品武阶官,属大使臣。清朝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怀远将军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三品之封赠。三十二年,属八旗者从三品亦封此。五十一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二人,从三品,副参领充,简放。随同总参谋官分任计划诸务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官名,也是参谋官的等级名。清朝光绪30年(公元190
官名。①与少师、少保并称三少或三孤,居少师下、少保上。相传西周已置,辅助太师、太傅、太保辅弼君王。《尚书·周官》: “少师、少傅、少保,曰三孤。”后不置。北周复置三孤官,与三公 (太师、太傅、太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