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初置,为横行阶官,不领本职。太祖乾德二年(964),定为视六品。神宗元丰五年(1082),大改官制,改为职事官,置二人,为引进司副长官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中卫郎,为武臣阶
官署名。明、清分管督察盐场之机构。明朝设十四处,隶于都转运盐使司下,分别以运同、运副、运判司之。掌督查各场仓盐课司,以总于都转运使,共奉巡盐御史或盐法道臣之政令。清朝沿设,隶于都转盐运使或盐法道之下。
参见“十明将军”。
官名,汉置,为驺之长,掌驾御或骑从。《汉书·霍光传》:“(昌邑王)从官更持节,引内昌邑从官驺宰官奴二百余人,常与居禁闼内敖戏。”参看“驺”条。
县分职吏名。唐置,掌与州司仓参军事同。其下设司仓史以佐之。参见“司仓参军事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 设农商部,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 分设农工,实业两部。农工部以总长、次长为正副长官。下设参事、秘书,部内组织除参事厅、秘书处外,分设总务厅及农林
旧指君主呼唤属下前来。《左传·僖公三十二年》: “召孟明、西乞、白乙,使出师于东门之外。”
官名。即秘书省长官秘书监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秘书监。参见“秘书监”。官名。见“麟台”。
见“交钞提举司”。
官名。东汉置,为王国属官,掌乐人,秩比四百石。官名,为王国官属,秩比四百石,掌管乐人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