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都候丞
官名。东汉置,属卫尉,员一人,为右都候副贰,秩三百石。主剑戟士,领员吏二十三人,卫士四百一十六人,徼巡皇宫,及天子有所收考。
官名,东汉置,属卫尉,佐都候掌剑戟士在宫中巡逻,秩三百石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卫尉》:“左右都候各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主剑戟士,徼循宫,及天子有所收考。丞各一人。”注:“《汉官》曰:右都候员吏二十二人,卫士四百一十六人;左都候员吏二十八人,卫士三百八十三人。”
官名。东汉置,属卫尉,员一人,为右都候副贰,秩三百石。主剑戟士,领员吏二十三人,卫士四百一十六人,徼巡皇宫,及天子有所收考。
官名,东汉置,属卫尉,佐都候掌剑戟士在宫中巡逻,秩三百石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卫尉》:“左右都候各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主剑戟士,徼循宫,及天子有所收考。丞各一人。”注:“《汉官》曰:右都候员吏二十二人,卫士四百一十六人;左都候员吏二十八人,卫士三百八十三人。”
官名。详见“左右中牧官都尉”。
①官名。南宋乡兵之统兵官。时诸州忠义巡社每十人为一甲,五甲为一队,四队为一部,五部为一社。设社长、副社长各一人,由社内推选。掌统一社之兵。绍兴 (1131~1162) 初罢。② 元朝社会基层组织社的负
宋朝“通判”之别称。指州郡长官的下属官吏,如长史、别驾、通判等。庚亮《答郭豫书》:“别驾旧与刺史别乘,其任居刺史之半。”杜甫《杜工部草堂诗笺》十六《即彭州高使君适虢州岑长史参》:“诸侯非弃掷,半刺已翱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市下大夫均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三京县令之一,参见“邺县令”。
参见“太子宫正”。
官名。唐制为赤县令之一,参见“赤县令(1)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设都总管等职,掌军政。
政区名。宋太祖为革除唐末以至五代藩镇自擅财赋不上交中央的积弊,设诸道转运使,以掌握地方财赋。太平兴国二年(公元977年)尽罢天下节镇所领支郡,使原有统辖数州的节度使只统一州,于是军监与府州同列,其行政
官名。参见“左都御史”。官名。明始置,与左都御史同为都察院的长官,秩正二品,清沿置,无固定员额,不预都察院事,仅作为总督的兼衔,在其辖境内于行政权之外可兼行监察权,以表明其地位之特殊。参见“都察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