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都护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孙权黄龙元年(229),拜陆逊上大将军兼此,权位极重。是年孙权东巡建业,使陆逊辅太子,掌荆州及豫章三郡事,董督军国。蜀亦置,地位稍低。
官名,三国吴置,掌都护京师,参与军国大事。黄龙元年孙权拜陆逊为上大将军兼右都护,辅太子,掌荆州、豫章等郡,总督军国大事。蜀也置右都护,但职位较低,权势稍轻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陸逊传》:“黄龙元年,拜上大将军、右都护。是岁,权东巡建业,留太子、皇子及尚书九官,征逊辅太子,并掌荆州及豫章三郡事,董(监督管理)督军国。”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孙权黄龙元年(229),拜陆逊上大将军兼此,权位极重。是年孙权东巡建业,使陆逊辅太子,掌荆州及豫章三郡事,董督军国。蜀亦置,地位稍低。
官名,三国吴置,掌都护京师,参与军国大事。黄龙元年孙权拜陆逊为上大将军兼右都护,辅太子,掌荆州、豫章等郡,总督军国大事。蜀也置右都护,但职位较低,权势稍轻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陸逊传》:“黄龙元年,拜上大将军、右都护。是岁,权东巡建业,留太子、皇子及尚书九官,征逊辅太子,并掌荆州及豫章三郡事,董(监督管理)督军国。”
僧官名。金置,见“僧正”。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汉代有此项规定,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即有“弟犯法不得宿卫”的记载。
学官名。东汉时郡国学校分科置掾、史,《隶释》一四《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》有易师三人,位次易掾,掌授《易》。
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,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设,掌缮写具奏折件,承办各项引见、签折、排单。设经承以办理事务。
官署名。明清监察机构之一。即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。明洪武六年(1373)置。设给事中十二人分隶之。十年隶承敕监,十二年改隶通政司。二十四年定,每科设都给事中一人,左、右给事中各一人,给事中共四十
罕见的能干之臣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陈思王植传》:“《书》曰:有不世之君,必能用不世之臣;用不世之臣,必能立不世之功。”
官名。南宋之省仓,丰储仓,草料场,淮东西、湖广总领所大军仓、草料场皆置,员各一人,以武臣充任。
见“城门领”。
地方行政区名。明清对世袭土官所管县之统称。以别于流官所辖之县,故名。广西、云南等省设有。与县平级,长官为土知县。其他职官及品级均同于内地之县,有县丞、主簿、典史等。其佐贰官多由流官充任。参见“土司”②
明朝对翰林院庶吉士别称。相,指内阁辅臣。天顺(1457—1464)后,非翰林不得入内阁。故新进士选庶吉士后,地位优崇,即被目为储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