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右领军卫大将军

右领军卫大将军
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五年 (622)改右御卫为右领军卫,置为长官,一员,正三品,掌宫禁宿卫。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射声番上者,分配之。凡分兵主守,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、苑城诸门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右戎卫大将军,咸亨元年(670) 复;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又改右玉铃卫大将军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再复。德宗贞元二年 (786)置上将军后,居其次。北宋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以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降为正四品。南宋多不除授,孝宗隆兴 (1163—1164) 复置。辽朝亦置,位上将军下,为加官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平南抚军上将军

    将军名。金章宗泰和六年(公元1206年)侵宋时置,为侵略军之统帅,正三品。事毕则免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
  • ① 即聚落。汉朝县、乡以下的居民点,相当于城市的里。亦指周边少数族部落。②官场用语,意为取消,如落致仕、落职。

  • 武备库使

    官名。五代后梁置,掌兵器库藏之事。

  • 通署三十六曹

    北魏所设总揽尚书省诸曹政务的一种名义。《魏书·崔玄伯传》: “及置八部大夫以拟八坐,玄伯通署三十六曹,如令、仆统事,深为太祖所任。”

  • 国书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远征后改国宗掌书为国书,办理文书工作。

  • 仪制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简称“仪制司”。明清礼部四司之一。掌诸礼文、宗封、贡举、学校之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仪部置。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一人,主事三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礼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

  • 下五旗包衣参领

    官名。清朝八旗中下五旗包衣之职官。额定二十五人,每旗各五人。掌辖下五旗包衣,以供王公府属之执事。下属有包衣佐领四十二人,旗鼓佐领十人,管领四十二人,分管四十一人,旗鼓分管十人,骁骑校四十二人。

  • 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

    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年(公元192 1年)十月十八日公布《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章程》,设立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,是专门处理外国人案件的机构,属司法部。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八人,均由司法总长聘任。内部分设

  • 诏旨

    见“诏”①。

  • 司封大夫

    官名。即主爵(司封)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主爵(司封)郎中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主爵郎中为司封大夫,掌封爵、皇室枝族、及诸亲内外命妇、告身以及道士女冠等。见《通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