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事郎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七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七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即“小载师下大夫”的省称。
官名。元大都留守使所属有犀象牙局,中统四年(公元1263年)置,掌两都宫殿营缮犀象龙床桌器系腰等事,以大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副使、直长司吏各一人;领雕木局与牙局。
官文书名。又称殿札。即宋朝臣僚上殿奏对时所上文字。凡知州以上朝官朝见皇帝或向皇帝告辞,皆用此。
官署名。明朝五军都督府之一。分领在京留守前卫、龙骧卫、豹韬卫,在外湖广都司、福建都司、福建行都司、江西都司、广东都司、湖广行都司、兴都留守司、直隶九江卫,及南京前军都督府所属各卫。但只有统兵权,发兵之
官名。唐朝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 改右尚方令置,为右尚署长官,二员。初为正八品下,玄宗开元 (713—741) 初升从七品下。北宋存其名而罕除授。参见“右尚署”。
清朝对“红本”之钞录。定制,六科对“红本”所做摘录共二份,一份送交内阁备修史之用,称“史书”; 另一份留科备编纂,称“录书”。录书今已不存。史书原存内阁大库,现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内阁全宗档案之一。
官名。清朝都察院所属江南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初为掌道,乾隆十四年 (1749) 确定本道职掌。定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御史满、汉各三人,皆为正五品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裁。
官名。隶御史台察院。唐太宗贞观(627—649)初,马周以布衣进用,令于监察御史里行,后遂常置,员额为监察御史之半,俸禄稍减,职事略同。北宋以授官卑而任监察御史者,任职二年即正除御史。
①官署名。隋朝陇右牧总监所统诸牧之一,置监、副监、丞,统诸羊牧。②官名。隋朝陇右牧总监所统盐州牧长官,视从七品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五品,掌欠州(又作谦谦州,今苏联西伯利亚图瓦自治州西南)兵器制造,隶武备寺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