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仆
官名。即刑部都官司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都官。
官名。即刑部都官司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都官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参见“调授”。
参见“水部郎”。
官名。唐朝中后期方镇使府军将,总兵权,任甚重,有都知兵马使、左厢兵马使、右厢兵马使、前军兵马使、中军兵马使、后军兵马使、宅内兵马使等名; 肃宗至德 (756—758) 以后,都知兵马使多为藩镇储帅。五
官名。简称营缮司员外郎。明清工部营缮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设,一人,后增至二人。南京工部营缮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二人。满洲司
官吏升赏方式之一。《汉书》中常记汉代君主以赐金的方式奖励臣下,如《张良传》记“赐张良金百镒。”《惠帝记》记“赐将军四十金。”《循吏传》记“二千石有治理效,辄以玺书勉励,增秩赐金。”
官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官。宣徽北院官员,在知北院宣徽事下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司天台。掌观测气象等。设八人。
①官名。唐朝置,为都城及其他地方重要府级行政副长官。玄宗开元元年(713),改京兆、河南、太原等府司马设,各二人,从四品。掌贰府州之事,岁终则更次入计。宋朝沿置,于京城开封府、临安府及陪都河南、应天、
官名。清朝尚虞备用处属官。设二人。掌为皇帝钓鱼准备渔具。
官名。即膳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,玄宗天宝十一载 (752) 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 复名膳部员外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