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仆寺
官署名。即太仆寺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太仆寺。
官署名。唐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改太仆寺为司仆寺,以司仆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。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参见“太仆寺”。
官署名。即太仆寺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太仆寺。
官署名。唐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改太仆寺为司仆寺,以司仆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。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参见“太仆寺”。
即“拜他拉布勒哈番”。
官名。田曹长官。北魏王府、公府、将军府置,诸州一度置,从六品上至从八品。北周置于大丞相府、都督中外诸军事府。唐朝都督府置,员一至二人,正七品下至从七品下。中宗景龙三年(709)地方诸府析户曹置,掌园宅
官名。明朝于陕西设有抚治商洛道,专理安抚流民等事,为本省布、按两司佐官参政、参议、副使、佥事的分道之职,以其中一人担任。专职道员名。明代在陕西置抚治商洛道,湖广又有抚民、抚苗道,以按察司副使或佥事任其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参谋总长,后改为政工局。掌管政治工作的筹划、指导,负责政工人事、组织和宣传。设局长一人,中将级;副局长一人,少将级。局内分设三处,处下设科。处长、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,
官署名。西汉成帝初置尚书四人,分四曹,其一为常侍曹。东汉因之。为尚书六曹之一,主公卿事,设尚书主之,有左、右丞各一人,侍郎六人,令史三人。官署名。汉朝尚书分曹办事,常侍曹为其中之一。掌管丞相、御史、公
官名,汉置,掌用膳时司过,天子有缺点过失,则彻膳而谏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及太子既冠成人,免于保傅之严,则有记过之史、彻膳之宰。”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(又置)诵诗工、彻膳宰以司过。”
官名。三国魏置,官九品。
官名。又称“武备院兼管事务大臣”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主管官。乾隆十四年(1749)设,由皇帝特简,无定员。总掌制造、收贮御用军械、装备及宫中陈设器物诸事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九年(1376)始置。设令一人,正六品; 丞二人,从六品。后改令正七品,丞正八品。参掌给授诰敕之事。十年罢。
商朝外服诸侯君长统称。为商朝名义上的属臣。主要指侯、伯、任 (即男) 等。与殷正百辟对应。参见“殷正百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