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俎官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掌仪司之属官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,改司胙官设,共五人。正六品。掌供祭祀之俎实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掌仪司之属官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,改司胙官设,共五人。正六品。掌供祭祀之俎实。
1、官名,周朝为六卿之一,掌土地、工程建筑等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序官》:“天官冢宰,地官司徒,春官宗伯,夏官司马,秋官司寇,冬官司空,是为六卿,各有徒属之分,用于百事。”师古注曰:“冢宰掌邦治,司
宋朝乡役名。又称甲首、催头。神宗熙宁七年(1074 )置,由保丁轮流充任,代户长催税。元丰八年(1085)罢。哲宗绍圣元年(1094)复置。(1)宋乡役名。又称“甲首”、“催头”。熙宁六年(公元107
官名。宋朝文散官中有朝奉郎、朝奉大夫等官。朝奉郎为正六品上,朝奉大夫为正五品。见《文献通考·职官》、《宋史·职官九·文散官》。
官名。汉朝郡国职掌文化教育之属吏。据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东汉河南尹所属员吏九百二十七人,其中文学守助掾达六十人。官名,汉置,为郡国属吏,掌管文化教育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》:“诸曹各有书佐,干主文书。”注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设有掾与史,见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题名。所谓“比”,《周礼·小司徒》有“三年则大比”之说,郑玄注: “大比谓天下更简阅民数及其财物也。”比曹所掌当是主管检核民数及财物。其职与户曹相近,可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长官。宣统三年 (1911) 设。一人,特简。总理本院事务,监督所属官员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三年(1370)置,隶太常司,掌祭祀用牲之事,次年革。设官不详。洪熙元年(1425)改置牺牲所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拟设储备司,三十四年正式设立。掌海军收支经费,购置服装,存储军粮及一切物品事。辖会计、服用、屯积三科。置司长一人,承发官一人,科长三人,科员九
①古官名。传说少皞氏之子该为金官。②官署名。汉朝职掌采金的机构。西汉桂阳郡置有金官。1、古代官名。《礼记·月令》孟秋之月:“其帝少暤,共神蓐收。”注:“此白精之君,金官之臣……少暤,金天氏;蓐收,少暤
官名。①春秋时楚、宋等国置。太宰之副。执政之一。《左传·成公十五年》: “向带为大宰,鱼府为少宰。”②宋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改尚书右仆射为少宰,令兼中书侍郎,行宰相之职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