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农司卿
官名。明朝司农司长官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于司农司置,一人,正三品。洪武元年(1368)罢。三年复置,四年再罢。掌农耕之事。
官名。明朝司农司长官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于司农司置,一人,正三品。洪武元年(1368)罢。三年复置,四年再罢。掌农耕之事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间曹操置,孙权亦置,南朝梁、陈沿置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列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九班。南朝陈改为拟八品,比秩六百石
三国魏考课官吏的规定。明帝时令散骑常侍刘劭作都官考课七二条,作为都官尚书考察官吏的依据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刘劭传》记有刘劭制成七十二条后向明帝的上书,但无七十二条的具体内容的说明,故其详已不可知。由于其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位在“巴牙喇纛额真”之下。后金天聪八年(1634)改称“巴牙喇甲喇章京”。清顺治十七年(1660)定“巴牙喇甲喇章京” 汉译名为“护军参领”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十四年(公元1277年)始立总管府,并管涟海高邮湖泊提举司、沂州等处提举司事。十六年(公元1279年)置扬州打捕达鲁花赤总管府。二十二年(公元1285年)省并为淮东、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,
爵名。“下大夫”别称。春秋晋、郑、吴等国置。《左传·昭公七年》: “罕朔奔晋。韩宣子问其位于子产”,“使为嬖大夫”。《昭公元年》。“(郑子产曰)子哲,上大夫; 汝,嬖大夫,而弗下之,不尊贵也。”官名。
官名。西汉置。《汉书·谷永传》:“音犹不平,荐永为护菀使者。”官名,西汉置,掌护菀。《汉书·谷永传》:“音犹不平,荐永为护菀使者。”菀,通苑。
清朝火器营之设于京师城外蓝靛厂者。专习鸟枪,营兵为鸟枪护军,共二千五百一十六人。设翼长一人,署翼长营总一人,营总三人,鸟枪护军参领四人,副鸟枪护军参领八人,署鸟枪护军参领十六人,分掌训练之事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。选人不再守选,直接赴吏部注授差遣,称免选。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准许选人不经守选,直接赴吏部注授差遣,称为免选。
官名。清朝銮仪卫之职官。顺治四年(1647)设。十一年定员二十四人,正五品。掌六所一卫治仪之事。宣统元年(1909)为避帝讳,改称治宜正。官名。清置,属銮仪卫。銮仪卫左右中前后五所、驯象所、旗手卫所属
选举制度。唐、宋贡举考试内容之一,以经义考进士和诸科举人,命其笔答,称为墨义。北宋神宗熙宁四年(1071)罢明经科,进士科亦罢考墨义。科举考试方法之一。此法是一种简单的笔试问答,只要熟读经文和注疏就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