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宪中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司宪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司宪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武官名。为元帅、都元帅或大元帅的副职,参见“元帅”、“都元帅”、“大元帅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七品,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(1276),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,掌人匠词讼。置都提领一员。
官署名。明朝始置。为户部、刑部、都察院、各布政使司、按察使司及各府衙下属办事机构,主管文书,卷宗。置官照磨、检校。清朝沿置,仅置于各布政使司及顺天府。明代都察院、承宣布政使司等、清代各府等都设照磨所,
官署名。即“稽勋清吏司”。
见“八大臣”①。官名。清置,为内务府长官,正二品,从满洲大臣中选任,掌内务府政令、供御诸职,无所不综。其属有:堂郎中、主事、笔帖式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内务府》。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天官冢宰属官。下大夫爵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王后宫内政令,凡祭祀、宾客、丧事等王后宫内事务,赞王后行礼事。管理宫内货贿,以供王后及六宫财用。② 女官。宋朝尚书内省属官。徽宗政和三年(11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领左右府,佐刀剑备身正都督统领刀剑备身五职、刀剑备身等,负责侍卫皇帝左右。从五品上。
官名。北魏置,尚书省南部曹次官,管理南部各州郡事务。《魏书·王宪传》: “(王嶷)稍迁南部大夫,高祖初,出使、巡察青、徐、兖、豫,抚慰新附,观省风俗。还,迂南部尚书。”亦有以他官兼录者。孝文帝太和(4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遂法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