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狱正管守长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原为兼差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。二人,正七品,由各司实缺小京官奏补,任期三年。掌分管两监狱卒,稽查所监人犯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原为兼差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。二人,正七品,由各司实缺小京官奏补,任期三年。掌分管两监狱卒,稽查所监人犯。
官号。唐高宗永淳元年 (682) 始为外司四品以下知政事者加号,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、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名称,为宰相职衔。宋朝为中书门下平章事、平章军国重事、平章军国事等官省称。辽朝中书省置,又有同中书门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有人奄二人,女八人,掌理供给王及后、世子六谷之饭,祭祀及宴飨宾客,供给装在簠簋里炊熟的米饭。ȼ
即摘掉官帽,喻辞官。《后汉书·逢萌传》:“时王莽杀其子宇,萌谓友人曰:‘三纲绝矣,不去,祸将及人。’即解冠,挂东都城门。”
爵名。战国秦置,为二十等爵第六级。秦汉沿置。西汉初年,官大夫以下得免全家徭役。文帝后,第九级五大夫以上始得免除一人徭役。爵位名。为二十级爵的第六级。秦制二十级爵号以赏功劳,汉因之。参看“二十等爵”和《
官名。南北朝置,为幢的主将,所领人与数与队主相近,主要用于仪卫,在必要时也参加作战。多以他职兼领。北齐时与军主、别将、统军、都将合列为“备身五职”,备宿卫; 将作寺亦置,负责营造。北齐从九品,北周正三
官名。宋哲宗元祐三年 (1088) 始置,奉赐依守侍郎,班序在试尚书之下,杂压在左、右散骑常侍之下。
官署名。清朝礼部所属之办事机构。由堂官酌委所属司员管理,二年一更代,无定员。掌收本部四百余顷田亩地租,以为添补养廉之用。所征钱币转输养廉处。宣统三年(1911)改隶典礼院。
官名。清朝军机处之长官。俗称“大军机”,又称“枢臣”。正式名称,初为“办理军机事务”,以后分为“军机处行走”和“军机处学习行走”二等。嘉庆(1796—1820)中期以后,又分别称“军机大臣上行走”和“
官名。禁防曹长官。南朝宋七品。参见“禁防曹”。官名。见“公府禁防曹”。
参见“谥”、“谥法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