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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直

官名。相传商汤已置。汉武帝元狩五年 (前118)初置丞相司直,省称司直,秩比二千石,掌佐丞相举不法。东汉改属司徒,助司徒督录诸州郡上奏。建武十一年 (后35)省。献帝建安八年 (203)复置,不属司徒,掌督京师百官,不领诸州。九年,诏司直比司隶校尉,坐同席。汉末曹操为司空,置司空司直,职权同于丞相司直。三国吴亦置。时司直中郎将也省称司直。晋朝丞相、相国不常置,如权臣为相,则多置之。如西晋末司马睿为丞相,置丞相司直。十六国前凉亦置。北魏孝文帝太和中 (477—499) 置司直,属廷尉,称五局司直,专主刑狱,后罢。孝庄帝永安二年 (529) 复置十人,名隶廷尉,秩五品,位在廷尉正、监上,不署曹事,唯覆核御史检核之案件,亦称廷尉司直,北齐属大理寺,称大理司直。员十人,从五品,位在大理正、监、评上。又,御史中丞亦别称司直。北宋前期未置,元丰改制后唯大理寺设。


官名。1、汉初丞相府有司直,武帝元狩五年置,俸比二千石,掌佐丞相举不法。东汉初也置司直,居丞相府(司徒府),掌助丞相督录诸州。建武十八年省。献帝建安八年十二月复置司直,不属司徒,不领诸州,而掌督中都官;建安九年十一月,诏司直比司隶校尉,坐同席在上,假传置,从事三人,书佐四人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
2、后魏司直属廷尉,掌审理御史的检劾。北齐改属大理寺,隋因之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、下》。唐代大理寺也设司直,从六品上,掌出使推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大理寺》。唐代太子属官有司直二人,正七品上,掌纠劾宫寮及率府之兵。太子朝,则分知东西班;太子监国,则与司议郎、舍人分日受理启状;太子出,则分察鹵簿之内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东宫官·司直》、《通典·职官十二·太子詹事·司直》。宋朝大理寺也设司直,分断狱和治狱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五·大理寺》。

3、唐朝詹事府置司直,为太子属官,掌检举东宫官员和卫队不法者,宋以后废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二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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