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司礼监

司礼监

官署名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)始置,为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设令一人,正七品,丞一人,从七品。二十八年改设太监一人,正四品,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从四品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,正五品,典簿一人,正六品,又设长随、奉御,正六品。后改置提督太监一员,掌印太监一员,秉笔、随堂太监、书籍名画等库掌司、六科廊掌司、典簿无定员。提督太监掌督理皇城内一应礼仪、刑名,钤束长随、当差、听事各役,严关防门禁,催督光禄寺供应等事。掌印掌理内外章奏及御前勘合。秉笔、随堂太监掌章奏文书,照阁票批朱。凡每日章奏,除皇帝亲批数本外,例由众太监用朱笔楷书分批,再由内阁拟诏谕颁发。秉笔太监中最受皇帝宠幸者往往兼掌东厂。故司礼监为宦官衙门第一署。清顺治十年(1653)沿置,为十三衙门之一。十八年重立内务府,遂裁。


官署名。明置,有提督、掌印、秉笔、随堂等太监。提督掌督理皇城内一应仪礼刑名,及钤束长随、当差、听事各役,关防门禁,催督光禄供应等事。掌印掌理内外章奏及御前勘合。秉笔、随堂掌章奏文书,照阁票批硃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宦官十二监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京师稽查处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、民政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设。时隶巡警部。专司坛庙跸路警卫、稽查内、外城巡警事及应查、交查事件。置总办、会办各一人,帮办二人,委员三十四人。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

  • 供府令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供府署”。

  • 典北马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员额六十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马”。

  • 家长

    即一家之长,乃编户之户主。清朝之牌甲制度中,乾隆二十二年(1757)定,每户岁给门牌,牌上书家长姓名,生业,附注丁男名数,出注所往,入稽所来。

  • 三司提点司

    官署名。宋太宗时置,掌整顿三司废怠事务。官署名。宋太宗特置,属三司,掌整顿三司废怠事务。

  • 三署

    汉朝光禄勋属下左、右、五官二官署合称。三署各置中郎将分领郎官。西汉五官、左、右三署辖中郎 (一说辖中郎、谒者、侍郎),别有车、户、骑三署,辖郎中。东汉时省车、户、骑,唯置五官、左、右署,中郎、侍郎、郎

  • 笃信中郎将

    官名。三国蜀置。职掌不详。见《三国志·李严传》裴松之注引诸葛亮《公文上尚书》。官名,三国蜀置,掌领兵宿卫或征伐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李严传》:“是臣小敏,言多增咎。”注:“亮公文上尚书曰……行左护军笃信中

  • 乌撒乌蒙等处宣慰司

    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,隶云南行省。置司于乌撒路(今贵州威宁),领乌撒、乌蒙(今云南昭通)、东川(今云南会泽)、茫部(今云南镇雄北)四路军民政务。置宣慰使、同知、副使等职。

  • 正堂

    明清地方府、州、县主官之尊称。1、官府治事(处理政务)的大厅。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(元和三年)癸酉,还幸元氏,祠光武、显宗于县舍正堂。”2、明朝、清朝的知府、知州、知县称正堂。意即府、州、县的正职长

  • 骁锐将军

    参见“十骁将军”。官名。梁置。为百号将军之一,拟官六品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参看“骁雄将军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