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庙主簿。宋朝五岳、四渎、东海、南海诸庙置,以判、司、簿、尉充任,凡以财物施于庙者,皆列其名数而记于籍。
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。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或有功绩者,奉旨交部议叙,以资奖励。议叙之法,分为纪录、加级两种。由保举而授任之官亦称议叙,如议叙知县等即是。清制,官吏有功交吏部核议,以定功赏的等级,称为议叙。
官名。西汉时太仆所属有牧师菀令六人,管理河西六郡牧师菀三十六所,每郡各一人。东汉时西北牧地多失,仅留汉阳流马苑一所,改由羽林郎监领;此外于犍为、越巂、益州诸郡置牧菀,其官均属郡国,与牧师菀令与羽林郎之
官名。北齐始于太子家令寺置典仓署,有令及丞,又别领园丞。隋唐沿置,唐制,令一人,从八品下;丞二人,从九品下;掌九谷入藏及醯醢、庶羞、器皿、灯烛之事。下设园丞二人,典事六人。
见“承宣布政使司”。官署名。明清设置,其全称为承宣布政使司。见“布政使”。
见“临安府”。
见“宗正寺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,属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在左龙虎军将军下。
官名。清末商部副长官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佐尚书整理部务,监督本部厅司各官。三十二年,商部改农工商部,省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62)置,司隶台长官,设一员,正四品,掌诸巡察,后罢。官名。隋炀帝时置,为司隶台的主官。见“司隶台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