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驭寺
官署名。即太仆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太仆寺。
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太仆寺为司驭寺,以司驭寺正卿与司驭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参见“太仆寺”。
官署名。即太仆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太仆寺。
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太仆寺为司驭寺,以司驭寺正卿与司驭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参见“太仆寺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管理帝王祖庙。见《魏书·礼志一》。
武官名。辽置, 见“卫军司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末年置,掌以御前法式制造兵器,设提举官领之。南宋初沿置,设提举制造御前军器所一人,提点二人,下设提辖官、干办官、监造官、受给官、监门官等。辖东西作坊工匠五千人。高宗绍兴五年(1135)令隶
周朝贵族子弟。《周礼·地官·师氏》“以三德教国子。”郑玄注: “国子,公卿大夫之子弟。”1、诸王子弟或诸侯之子称国子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宣王欲得国子之能导训诸侯者。”注:“贾侍中云:国子,诸侯之嗣子
武官名。见“朱衣直阁将军”。
官名,汉置,东汉郡守的属员中有比曹掾、史各一人,掾为正,史为副,掌年终检查核实户口财物等事。见《隶释·巴郡太守张纳碑》。
官署名。南朝陈置。属尚书省吏部三公曹,掌理察冤狱。置令史。
清朝官缺之一。亦称内务府包衣官缺。指专为具有内务府包衣身分之官员所设之额缺。有内务府郎中以下,未入流以上之额缺,皆由总管内务府大臣于内务府包衣内保题拣选,不准推升部院缺。惟坐办堂郎中、总理六库事务郎中
官名。北齐度支尚书所属有金部曹,“掌权衡量度、外内诸库藏文帐等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署名。宫廷女官六局之一。隋炀帝始置,凡宫中出纳文移,皆其印署。设尚宫二人,下辖司正、司言、司簿、司闱四司。各司分置女官司、典、掌以掌其事。唐朝沿置,改司正为司记。宋、金置而不称局。明朝沿唐制,永乐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