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同政事门下平章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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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京卿

    见“京堂”。

  • 奏可

    省称“可”。谓皇帝允准上奏之事。

  • 记室参军事

    即“记室参军”。

  • 直閤(阁)将军

    官名。梁、陈、北魏、北齐、北周、隋都设此官。掌领兵宿卫宫殿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、中、下》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閤,也写作“阁”,义同。

  • 自次王

    王名,汉时匈奴置,地位仅次于单于。《汉书·匈奴传上》:“单于既得翕侯,以为自次王,用其姊妻之,与谋汉。”注:“师古曰:自次者,尊重次于单于。”

  • 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侍卫”。

  • 学博

    清朝州县学官之别称。

  • 教阅房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枢密院置。掌军兵校习,封桩阙额请给,催督驿递及湖南路边防之事。与其他各房由副承旨总领,自设令史、书令史佐理其事。宋枢密院属吏诸房之一。掌办中外校习,封

  • 仓部郎

    官名。尚书省仓部曹长官通称。三国魏始置,亦称仓部郎中,资深者可转侍郎,六品,秩四百石。隶度支尚书。两晋南朝沿置,宋六品; 梁侍郎六班,郎中五班; 陈侍郎、郎中并四品、六百石。北魏前期仓部曹置尚书,郎居

  • 第三领人酋长

    即“第三领民酋长”。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,参见“第三领民酋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