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同知南院宣徽事

同知南院宣徽事
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宣徽南院官员。在南院宣徽副使下。


官名。辽代宣徽南院设此官,为该院副贰长官,协助南院宣徽使共掌南院御前祗应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·宣徽南院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巡警局

    民国期间县或县属重镇设巡警局,俗称局子,掌警巡捕盗,维护社会治安等。

  • 税务大臣

    官名。清置,全名为督办税务大臣,掌管关税,督率关吏。所辖有总税务司、副总税务司、税务司、副税务司、各关税务司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督办税务大臣》。

  • 理藩院

    官署名。清朝特设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之机构。掌管内外蒙古、青海、西藏、新疆及四川土司等地区之少数部族事务,并办理与俄罗斯、廓尔喀等国的交涉、通商及入贡事宜。崇德三年(1638)改蒙古衙门设。以承政为主官,

  • 八国帅

    武官名。即“八部大人”,是北魏部落兵八个将领的合称,其所部为中兵的组成部分。参见“中兵”。

  • 后行郎中

    唐宋礼部、工部诸司郎中统称。北宋前期叙迁,转中行郎中。

  • 奉天府监

    监狱名。清置,管辖盛京及其附近锦州、承德(沈阳内)等州县案犯。

  • 札由瓦万户

    官名。元朝置。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,隶乌思藏宣慰司下,治所在今山南地区隆子县加玉区。

  • 税课局

    官署名。明朝置于地方各县的税务部门。掌一县商业税及财产税的征收。设大使一人,从九品。官署名。明置,掌税收、税契。在府称司,在县称局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税课司》。

  • 正统司

    官署名。西夏仁宗乾祐(1170—1193)年间置。与枢密院分掌军政。

  • 乌丸校尉

    参见“护乌丸校尉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