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官名。北齐置,为左右卫府的直卫属官,其秩分别为从七品下与正八品下,掌警卫宫廷。
官名。明初置为太子官属,以勋旧大臣领职。洪武二十二年(1389)置詹事院,遂罢。
官名。即“四川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宋朝文思院长官,通管上、下界职事。与榷货务都茶场提辖、杂买务杂卖场提辖、左藏东西库提辖并称四辖,外补则为知州,内迁则为寺、监丞簿,亦有直接升任杂监司者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太医下大夫疡医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明清时科举之制,称朝考第一名为朝元,参见“朝考”。
官名。南宋置,见“临安府尹”。
见“大都柴炭局”。
警察职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京师警察厅各处设警佐十二人,其地位次于警正;县警察所设警佐一至三人,得充警察分所所长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设于县,掌全县警察事务,其地位相当于科长。
即“兴圣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