吏部督催所
清代吏部内部机构。掌督催四司议办事件,使其按期完成。设官有郎中、员外郎与主事,均无员额,由尚书在司员中轮派。其下设经承二人,以协助办事。
清代吏部内部机构。掌督催四司议办事件,使其按期完成。设官有郎中、员外郎与主事,均无员额,由尚书在司员中轮派。其下设经承二人,以协助办事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91),秩正四品,隶宣政院。置官同“大都规运提点所”。官署名。见“大都规运提点所”。
苑园名。见“提点在京四园苑所”。
官署名。明清宦官衙门之一。掌造各项军器及御用锤、钳、针、剪之类,故又有小御用监之称。明洪武二十八年 (1395) 置。设正五品大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左、右副使各一人佐之。所属有火药局、军器库等。为内官二
监狱类名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监禁被法院判处徒刑和拘役犯人的监狱称为普通监狱,即执行自由刑的场所。与北洋政府一样,普通监狱由新式监狱与旧式监狱两部分组成。新式监狱多设在首都与各省省会、重要城市,每省一、二
官员叙迁之阶。宋初官员系衔往往以散官、本官与差遣并列,散官沿袭唐制,是表示官员品阶的。但唐末高级散官往往为低级武官所得,故自五代以来,散官已无足轻重。本官指官员所担任的正官,但宋初某一机构的官员并不主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,拟先锋将军等班,大通三年(529)罢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南面官。统领归圣军左厢兵马。
官署名。即行台尚书省。官署名。隋置,见“行台”。
官名。又称“大理”。春秋战国齐置。掌刑狱。《管子·小匡》: “决狱折中,不杀不辜,不诬无罪,臣不如宾胥无。请立为大司理。”
①选举制度用语。魏晋南北朝时期中正及其属官对每个士族人士才、德的简要评语,并据此及家世来评定其在士族内部的品级。状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与中正的关系。《晋书·孙楚传》: “初,楚与同郡王济友善,济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