吏名,汉置,为郡县小吏,给事门下,故称门下小史;位在门下干之下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:“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,干主文书。”注:“《汉官》曰:书佐五十人,循行二百三十人,干、小史二百三十一人。”
官名。北宋群牧司属官,以诸司使以上武臣充任。参见“群牧司”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新授官职,除朝见皇帝谢恩外,又赴政事堂向宰相、执政致谢,称堂谢。宋制,官员新授官职,除了朝见皇帝谢恩之外,并须赴政事堂向宰执致谢,称为堂谢。
官署名。(1) 北洋政府设置,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七月由原陆军部改设,属军事部。署长由军事次长一人兼任,署内分设事务厅及军衡、军务、军械、军学、军需、军法、军医七司,事务厅不设厅长,分科办事;
明清中央各部郎中、员外郎之统称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用火之政令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司爟,下士二人,徒六人”,“掌行火之政令。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。季春出火,民咸从之。季秋内火,民亦如之。时则施火令。凡祭祀,则祭
官名。南宋改敦武郎置,为正八品武阶官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“勒以成周土中,汉晋旧京,复欲有移都之意,乃命洛阳为南都,置行台治书侍御史于洛阳。”
官名。北魏始置。唐玄宗开元 (713—741)中置,为六仪之一,位顺仪下,芳仪上,员一人,正二品。宋朝属“嫔”,位顺容下,为正二品内命妇。内命妇名。宋置,为皇帝之妾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办理赦典,颁降条款,清理广狱,并复核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福建、浙江、湖南、湖北刑事民事案件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五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