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山庙令
官名。吴山又称吴岳或岳山,在陕西省陇县西南。隋制于吴山置庙令,以供神祠洒扫。
官名。吴山又称吴岳或岳山,在陕西省陇县西南。隋制于吴山置庙令,以供神祠洒扫。
见“集注”。
掌酒之官。《通典·职官七·光禄卿》:“晋有酒丞一人;齐食官局有酒吏;梁曰酒库丞;北齐有清漳令丞,主酒;后周如古周之制,隋曰良醖署,令丞各一人,大唐因之。”
官名。东汉末置。《三国志·陶谦传》裴松之注引《吴书》: “会西羌寇边,皇甫嵩为征西将军,表请武将,召拜(陶)谦扬武都尉,与嵩征羌。”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孙策亦置为领兵武职,随从征伐。官名,东汉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长官。顺治十八年(1661)改兵仗局为武备院,由兼管大臣及三旗侍卫管理院事。康熙十六年(1677),以职掌事务侍卫一人掌院印。雍正六年(1728),改职掌事务侍卫为三品卿。乾隆
官名。汉朝设此官,掌管门禁。《汉书·五行志》:“成帝绥和二年八月庚申,郑通里男子王褒……故公车大谁卒,病狂易,不自知入宫状,下狱死。”注:“大谁者,主问非常之人,云姓名是谁也……大谁本以谁何称,因用名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准地方议会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令设,宣统元年(1909)经选举成立。每省一所(新疆未及成立),设于督抚所驻之地。掌议决本省兴革事件,岁出入预决算、税法、公债等事,以及申复督抚
兵部尚书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兵部(尚书)为大戎”。
官名。西汉鸿胪有主簿,后代因之。隋初,鸿胪寺置主簿。唐初沿置,员二人,正八品。太宗贞观(627—649)中减一人,改从七品上,负责掌印及勾检稽失。北宋前期,用为文臣寄禄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
即“平准行用交钞库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职掌不详。见《宋书·礼一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