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部会计司
官署名。清末商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掌管商业银行、各业赛会各事,并本部经费报销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各二人。三十二年,商部改农工商部,改为庶务司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商部。掌管税务、银行、货币、各业赛会、禁令、会审词讼、考取律师、校正度量衡以及本部报销经费事宜。
官署名。清末商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掌管商业银行、各业赛会各事,并本部经费报销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各二人。三十二年,商部改农工商部,改为庶务司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商部。掌管税务、银行、货币、各业赛会、禁令、会审词讼、考取律师、校正度量衡以及本部报销经费事宜。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、民政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设。时隶巡警部。专司坛庙跸路警卫、稽查内、外城巡警事及应查、交查事件。置总办、会办各一人,帮办二人,委员三十四人。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
即“噶布什贤壮达”。
官名,金朝中都置。正八品,掌平物价,察度量权衡之违式、百货之估值。其官有丞一员,正九品。属官有司吏四人,公使八人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名,西汉时匈奴设此官,属二十四长,位在当户下,分左右。《汉书·匈奴传上》:“左大且怨望……欲与汉和亲,左大且渠心害其事。”
官名。清置,为高等审判厅的长官。见“高等审判厅”。
官名。宋朝置。真宗景德四年(1007)礼部试,始设点检进士程文官及考校诸科程文官。天禧三年(1019),改称点检试卷官,于馆职、学官中选差。分课题考校举人试卷,批定分数、等第。知举官定合格与否及等第后
官名。北齐置。详见“右牝署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二年 (1079) 置,属刑部,掌详断大辟狱案,设详断官领之。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,以其事归大理寺详断案,刑部不复详断。
见“坊长”。
官名。①唐朝太子左春坊药藏局置,掌东宫医药。员二人,为吏职。②隋炀帝置为宫廷女官,从七品,二十四典之一。唐朝置,二人,比正七品,属尚食局,为司药之佐,协掌医方药物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