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设于世祖至元六年(1269),置司于凤翔府。八年,改为陕西四川道提刑按察司,移司于京兆府,简称为京兆按察司。十六年,改为陕西汉中道提刑按察司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数十人征输之事。叶尔羌所属之鄂普尔设六品伯克一人。
官名。金代建国前有此官名,其职务史无记载,类似后代的中央政府的部长。那时,金太祖以都勃极烈嗣位,太宗以谙版勃极烈居守,忽鲁勃极烈犹总帅,国论勃极烈犹国相。“其官长,皆称曰勃极烈……诸勃极烈之上,则有国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贵州省置二人,广西省置一人,均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。
指太子。《汉书·疏广传》:“太子国储副君,师友必于天下英俊,不宜独亲外家许氏。”南朝宋谢灵运《拟魏太子邺中诗集八首·平原侯植》:“副君命饮宴,欢娱与怀抱。”太子的称谓。《文心雕龙·时序篇》谓曹丕“以副
官名。北宋皇城司置勾当官若干人,以诸司使副、内侍都知推班充任。南宋避高宗名讳,改称干当官。
官署名。西夏置,称“赤剋罗”。主持官吏考核升迁,属中等司。太祖明洪武三年(1370)亦置,设司令,司丞。十年革,十四年复设,二十年复罢。凡诸司刑名、钱粮,有冤滥隐匿者,稽其功过以闻。官署名。西夏设置,
一作合的,又称哈的大师。伊斯兰教法官称号。元朝于伊斯兰教徒聚居区设哈的,朝廷设回回哈的司作为管理伊斯兰教徒的机构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,罢回回哈的司,命哈的太师只管掌教念经,回回人所有刑名、户籍、
文书名。清朝官府之间对地位略尊而无统属关系衙门行文时使用的一种文书。如京中各部院行文宗人府,顺天府行文六部、都察院,各寺、监、局行文六部,各驻防将军、督抚行文军机处,司道行文提督,府厅州县行文总兵等均
宋朝贡举考试中防止考官作弊的一项措施。各级考试前数日,考官同时进入考场,关闭院门,开始拟题、收领试纸、排定举人座位图,直至考毕,定出等第,方许出院。科举考试中防弊措施之一。宋制,各级考试举行前数日,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