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道提刑按察司
元朝地方监察机构合称。简称四道按察司。世祖至元五年 (1268) 立御史台; 六年,设山东东西、河东陕西、山北东西、河北河南四道提刑按察司,为御史台直辖机构,掌管各地监察事宜。
元朝地方监察机构合称。简称四道按察司。世祖至元五年 (1268) 立御史台; 六年,设山东东西、河东陕西、山北东西、河北河南四道提刑按察司,为御史台直辖机构,掌管各地监察事宜。
官名。明置,见“锦衣卫中所指挥使”。
官署名。简称旗籍司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。掌理内蒙古所属四十九旗之疆界、封爵、设官、会盟、军旅、驿递等事以及土默特游牧,黑龙江打牲处之各项事务。乾隆二十二年 (1757) 改柔远后司设; 二十九年
司法官考试机构。北洋政府置,设典试委员长一人,由司法总长遴选,经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简派;典试委员与襄校委员人数均由司法总长临时决定,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派充:监试委员二至六人,由司法总长遴选,经由国
官名。周朝置。大宗人属官,掌宗庙祭祀礼仪。一说即“小宗伯”。《礼记·杂记》: “大夫之表,大宗人相,小宗人命龟,卜人作龟。” 郑玄注: “相,相主人礼也。命龟,告以所问事也。” 孔颖达疏: “小宗谓小
官署名。清沿明制,刑部与户部都按省区分司,刑部定为直隶、奉天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福建、浙江、湖广、河南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四川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十七清吏司(户部无直隶、奉天、安徽三司),另有一个
官名。 西魏, 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典硙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唐五坊之一,以雕坊奉御为主官。见“五坊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理藩院诸司之一。康熙三十八年 (1699) 分柔远司而置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改为柔远司。
学官名,汉置,掌教授鲁诗。汉朝传授《诗经》的有齐、鲁、韩、毛四家、齐人辕固(即辕固生)所传授的叫《齐诗》,鲁人申培所传授的叫《鲁诗》,燕人韩婴所传授的叫《韩诗》,鲁人毛亨所传授的叫《毛诗》(始于鲁人毛
官名。清朝五品太监之衔名。充敬事房总管。雍正四年(1726)原定从四品总管为此衔,后改五品,太监品级亦不再分正从。宦官官名。清置。见“总管太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