团副
军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团的副长官,由中校或少校充任。
军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团的副长官,由中校或少校充任。
官文书名。宋朝官员、命妇进呈后妃、东宫的文字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,分五处。掌同级审判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。置检察官十人,录事五人。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始置,附设于京师初级审判厅内,掌纠
官署名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北洋政府改庶政司置,属外交部,其职掌为:一、政治交涉;二、地土国界交涉;三、公约、保和会、红十字会;四、禁令裁判、狱讼交犯;五、在外的本国人关系民事、刑事法律问题;六
官名。即唐朝秘书省太史令(司天监)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太史令。
官名。南朝置,见“郡军府参军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节制两省以上,其性质与巡阅使相似,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六月十三日曾特派徐树铮为“西北筹边使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,秦置,汉沿置,为将作少府副长官,佐将作少府治宫室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将作少府》,参看“将作少府”、“将作少府左丞”条。
科举名。又称南北通注铨法。分见 “北选”、“南选”。
①官名。掌农政。《吕氏春秋·季冬》: “命司农,计耦耕事,修耒耜,具田器。”②大司农、司农寺、司农卿的简称。③户部尚书的别称。官名,汉武帝改大农令为大司农,掌钱谷、仓储、盐铁、均输等。其后,历代沿置。
官名。大理寺都评事之副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原左、右寺副而置,各一人,从六品。成祖即位复旧制。参见“大理寺都评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