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信司
官署名。南宋置,为临安府所属机构,掌往来国信事。
官署名。南宋置,为临安府所属机构,掌往来国信事。
宫中女官名。见“司衣”。
官名。见“中台”。
官名。简称稽勋司郎中,明清吏部稽勋清吏司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司勋部郎中设,一人,南京吏部稽勋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汉郎中一人,以科甲出身者注授。满洲
官类名。太平天国按照《周礼》“五人为伍, 五伍为两, 四两为卒,五卒为旅, 五旅为师, 五师为军”的制度编组,设有军帅、师帅、旅帅、卒长、两司马等官,军之上又有总制、监军,合称为军中正职官。
官名。西周设置,见《尚书·立政》,是管理诸侯和王子、王弟们采邑的官。
官名。隋诸王府不置录事参军,惟置录事;唐亲王府则以录事为录事参军事的属官,员额一人,秩从九品下,掌登记收发文书的日期。参见“王府录事参军”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《华阳国志·南中志》:西晋武帝太康五年(284),罢宁州,置南夷,以天水李毅为校尉,持节,统兵镇南中,统五十八部夷族都监行事。”立府,设长史,司马、参军等僚佐。可举秀才、廉良,职掌与刺史
假以节杖。汉朝指大臣临时持节出巡。三国魏、蜀、吴沿袭此制,然非临时性,无论在外掌军、在朝秉政,权臣均得假节,实际已成为一种象征地位的政治待遇。至晋朝,地方性军事长官分为都督、监(军)、督 (军) 三等
司天散官名。金、元皆置。金为二十五阶之第六阶,秩正五品下。元十四阶之第三阶,秩正四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正五品下,称颁朔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又作“僚友”。即同僚。参见“僚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