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国史馆

国史馆

清朝纂修国史之机构。简称“史馆”。隶翰林院。康熙二十九年(1690),为修太祖、太宗、世祖三朝史始开,称“三朝国史馆”。以后续修“四朝国史”、“五朝国史”。乾隆十四年 (1749),以五朝本纪修成停馆。三十年,因重修国史列传再开馆,此后遂成常开之馆。馆设总裁,无定员,由大学士、尚书、侍郎内特简。以下设清文总校一人,由满侍郎内特简; 提调满、蒙、汉各二人,掌章奏文移并管理吏员、差役,满员由内阁侍读学士或侍读派充,蒙员由内阁蒙古堂或理藩院司官派充,汉员由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官派充; 总纂满四人、蒙二人、汉六人,纂修、协修无定员,分司编纂之事,其中蒙员由理藩院司官派充,满、汉人员由内阁侍读学士、侍读及翰林院官等内派充;校对满、蒙、汉各八人,掌校勘,由内阁中书充。光绪间又增笔削员十人。辛亥革命后改称“清史馆”。


官署名。负责编写国史的机关。周称左史,汉称著作东观,魏明帝设专官著作郎;晋设著作省,置大著作郎一人、佐著作郎八人,专掌史任。见《晋书·职官·著作郎》。唐设著作局,属秘书省;置郎二人,从五品上,著作佐郎二人,从六品上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秘书省·著作局》。宋设国史院,以宰臣为监修,侍从官为兼同修。见《宋史·职官四·国史实录院》。金置国史院,设监修国史、修国史、同修国史、编修诸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国史院》。元设翰林兼国史院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三·翰林兼国史院》。明朝不设。清设国史馆,属翰林院。设总裁,掌修国史。提调,满、蒙、汉各二人。总纂,满洲四人、蒙古二人、汉族六人。纂修、协修无定员。校对,满、蒙、汉各八人。光绪年间增置笔削员十人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国史馆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左右平

    官名合称,即左平和右平,为廷尉属官。汉置,掌刑法审判。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,秩皆六百石。东汉沿置,左右平各一人,掌平决诏狱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廷尉》。

  • 蒙古翰林院承旨

    官名。元朝置,为蒙古翰林院长官。建院时置一员,后屡增至七员。秩从一品。下置学士二员,正二品; 侍读学士二员,从二品; 侍讲学士二员,从二品; 直学士二员,从三品; 侍制四品,正五品; 修撰二员,从六品

  • 直符史

    官名,汉置,为入值郡府的佐吏。《汉书·王尊传》:“五官掾张辅,怀虎狼之心,贪污不轨,一郡之钱尽入辅家,然适足以葬矣,今将辅送狱,直符史诣閤下,从太守受其事。”郡府值日吏。汉置,《汉书·五尊传》有“直符

  • 庖人

    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烹饪馐膳肉食。《孟子·万章下》: “其后廪人继粟,庖人继肉。”《周礼》亦有此官,一说为周朝置,《周礼·天官》:“庖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吏四人,贾八人”,“掌共六畜六兽六

  • 右副留守

    官名。明初以凤阳为中都,置中都留守司,设右副留守一人,佐正留守统凤阳、长淮等八卫,防护皇陵。后改副留守不分左,右,只设一人,定正三品。

  • 土副千户

    武职土官名。清制,秩从五品,甘肃地区置二人:平番县、洮州各一人。

  • 里魁

    官名。汉朝主持里政的小吏。《续汉书·百官志》: “里有里魁,民有什伍,善恶以告。本注曰:里魁掌一里百家。什主十家。伍主五家,以相检察。民有善事恶事,以告监官。”官名,即里正。汉朝五家为伍,设伍长一人;

  • 左右监门府

    官署名。隋开皇中置,设将军各一人,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之事。所属各有郎将二人,校尉、直长各三十人,长史,司马,录事及仓、兵曹参军,铠曹行参军各一人,行参军四人。炀帝时职官设置有所变动,改将军为郎将,各置一

  • 敦武校尉

    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从八品下。元沿置,升秩为从七品。

  • 王府府尉

    官名。金置于亲王府,本为长史,秩从五品,明昌三年(公元1192年)改称府尉,升秩为从四品,掌警严待从,兼总统本府之事。元代诸王府沿置,惟宽彻不花、也不干、斡罗温孙三王称傅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