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圆明园护军营

圆明园护军营

全称“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”,清朝守卫圆明园及保卫皇帝由紫禁城赴圆明园沿途安全之特设部队。雍正二年 (1724) 设。以圆明园八旗护军营及圆明园内务府三旗护军营 (又称“包衣营”) 组成。设掌印总统大臣一人,总统大臣无定员,掌圆明园翊卫政令。下设营总、护军参领、副护军参领、署护军参领、护军校、副护军校、笔帖式等员,分掌营众及办理文移事务。


清代守卫圆明园的军队。其全称为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,由圆明园八旗护军营和圆明园内务府三旗护军营(又称包衣营)组成。八旗护军营的兵额为五千七百余人,内务府三旗护军营为三百余人。掌守卫圆明园并保卫皇帝自城至园沿途的安全。圆明园护军营设掌印总统大臣一人,总统大臣若干人;所属八旗营有营总八人,护军参领八人,副护军参领十六人,署护军参领三十二人,护军校、副护军校各一百二十八人,(以上为八旗共设人数,各旗额数相同),另有笔帖式三十二人,随本营总办理文移事务。包衣营设营总一人,三旗共设护军参领、副护军参领、署护军参领各三人,护军校九人,副军校三人。(以上为三旗共设人数,每旗额数相同)。另有笔帖式四人,随本营营总办理文移事务。圆明园护军营的章奏、文移事务由八旗营与包衣营派官办理,计有总管、参领各二人,护军校四人,笔帖式八人。总管以下诸员,其衔称之前均冠有“协理事务”四字。雍正六年(公元1728年)议准,圆明园护军营附设官学四所,教习六人。其中镶黄、正黄、正白、镶白四旗共主一官学,设教习二人;正红、镶红二旗共立一官学,设教习一人;正蓝、镶蓝二旗共立一官学,设教习二人;包衣三旗共立一官学,设教习一人。乾隆二十一年(公元1756年)令圆明园护军营官学肄业子弟,专习法书,并规定教习由翻译生员选充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中都官曹尚书

    官名。据《晋书·职官志》所载,东汉有中都官曹尚书,“主水火盗贼事”,与《通典》所记东汉时二千石曹尚书的职掌相重复,不知所记孰是。参见“二千石曹”。

  • 弘文馆学士

    官名。唐高祖武德九年(626)改修文馆为弘文馆,精选天下贤良文学之士五品以上者为之,以本官兼,无定员。令轮流宿直,听朝之际,引入内殿,讲论文义,商量政事,有时至夜分方罢。并掌详正图籍,教授生徒,朝廷制

  • 小司寇上大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次官,员二人,省称小司寇。佐大司寇卿掌刑政,主持刑法的制订及执行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设置,为大司寇卿的副职。《

  • 令史掾

    官名。即令史之掾。秦朝置,为掌书记、会计等事务的属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郊律》: “其他冗吏、令史掾计者,及都仓、库、田、亭啬夫坐其离官属于乡者,以令、丞。”

  • 徽号

    君主时代,在帝后尊号之上再加褒美之称,谓之上徽号,如宋太祖徽号为“启运立极英武睿文神德圣功至明大孝”,清同治帝的生母那拉后的徽号为“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钦献崇熙”。参见“尊号”。

  • 传令

    官名。唐朝太子左、右春坊各置四员,流外五品,承受传宣太子之令。流外官名。亦作传令史。唐置于左右春坊,员额各四人,秩流外五品,掌传宣太子命令。

  • 戎部员外

    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支司戎部属官,位郎中下。

  • 录遗

    清代科举之制,凡生员参加科试、录科未取,或未参加科试录科者,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,称为录遗,意为录取遗才,及格才可以参加乡试。清代录遗考试一切从宽,几乎没有不准考试的。

  • 宾客司郎中

    官名。即“宾客清吏司郎中”。

  • 医官使

    使职名。唐末置,以主医官。其待诏者,名翰林医官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