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噶布什贤喇依昂邦”。
官名。明朝设此官,又名提督操江,掌管江防事务。以副佥都御史任之。
官名。见“三司使”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左六司之一,置卿一员,又有郎中、员外。
官署名。见“稽俸厅”。
明清时童生经考试录取为生员者称为入学,亦称“进学”,见该条。
清朝官缺之一种。指绿营兵武官的额定编制。在京巡捕营、各省督抚提镇统辖的水陆各营,及河标各营均是。其缺除少数为满洲缺外,大多数是由汉人充任的汉缺。但满洲、蒙古、汉军亦可用于汉缺。
清朝山西、陕西等地边外蒙古地方编户之头目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设。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,辖十家。专司查报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。其上有总甲、牌头等头目。
参见“典校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秘书监著作局属官。庄帝永安 (528—530) 末,高法显为之,尔朱兆入洛阳,官守奔散,法显密理史书,得免遗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