吏人犯轻罪处分方式之一。宋制,凡吏人犯轻罪许以一定数额的铜钱赎罪,称为罚直。所罚铜钱归官府所有。直指铜钱数,二百五十文称为一直。
官名。清末各官办铁路长官或副长官。光绪年间兴办铁路,各路多于督办下置总办,三十三年(1907)始独置。一至二人不等。无品级规定。总司该路事宜。
官名,西汉时西域精绝国置,为精绝国高级军官,掌国家军事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精绝国》:“精绝都尉、左右将、译长各一人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七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见“司仪署令丞”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低级武官。额定满洲四十人、蒙古、汉军各十六人,共七十二人。从六品,职同“步军校”。
宋朝军职名。太宗时置,隶侍卫司,为骑兵龙卫军、步兵神卫军统兵官,地位略低于殿前司所属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。北宋中期以后,多不领本职,成为武将虚衔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。选人初改京官,必须先任县令,称为须入。南宋宁宗庆元(1195—1200)中,规定除殿试前三名,省试第一名外,皆须任县令。其后,又命大理评事已改官而未历县令者,并须作亲民
突厥语。意为“镇守者”,“达鲁花赤”的同义词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,贾儁自秘书中散任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