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十光将军”。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隋朝为十二卫之一,置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,掌宫掖禁御,督摄队仗,有长史、司马、录事、功、仓、兵、骑等曹参军事、法、铠曹行参军、行参军,统开府府、仪同府,并领外军宿卫;炀帝大业三年(60
泛指中央及地方各衙门官员之额定人数。参见“官缺”。
文书名。也称“敕谕”,属“敕”之一种。是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。唐朝有论事敕书。宋朝皇帝赐少卿监、中散大夫、防御史等以下官员,均用敕书。明朝皇帝对臣工有所训示时所用敕书称敕谕。清朝使用范围较广,主要用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二十四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锣”。
县分职吏名。秦在战国时即已设置,司空本为掌工程之官,而工程需用的劳动力多为刑徒,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十八种》多次提到县所属的司空,其职已为管理刑徒的劳作事务。县司空之长称为司空啬夫。传世有秦或汉初的
官名。明洪武十六年(1383)置,为都察院副长官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。十七年升正三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御史大夫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无左职。佐都御史掌都察院事。
官名。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,隶乌思藏宣慰司,治所在今西藏日喀则地区定日县境内。
官署名。为元朝侍卫亲军机构。设于武宗至大四年 (1311) 闰七月,辖十千户所,屯驻大都周围四十三处隘口。仁宗皇庆元年 (1312),改为隆镇卫亲军都指挥使司。
官名。宋朝初年置,以朝臣充任,使出守各郡,以革五代藩镇之弊。掌总理郡政,宣布条教,导民以善而纠其奸慝,以时劝课农桑,旌别孝悌,及赋役、钱谷、狱讼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