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通判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四川、云南、贵州等省设有,设于府或土府内。正六品。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四川省置二人:石砫厅属一人,杂谷厅属一人;云南省置二人:丽江府、鹤庆州各一人,不管理苗寨事务;贵州省一人,置于镇远府。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四川、云南、贵州等省设有,设于府或土府内。正六品。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四川省置二人:石砫厅属一人,杂谷厅属一人;云南省置二人:丽江府、鹤庆州各一人,不管理苗寨事务;贵州省一人,置于镇远府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属官,佐小学博士上士掌教授小学生经义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官名。见“小学博士上士”。
所掌与“京东检察司”同,详此条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所掌不详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仿《周礼》醢人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,员一人,下设掌醢下士以佐之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醢人”。
官名。① 工部所属头司工部司长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 (620) 改原起部郎而置。一人,从五品上。掌城池土木工程建筑之政令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司平大夫,咸亨元年 (670) 复旧名。武则天光宅元年
官名,西汉置,为西域都护之副,协助都护掌护西域诸国。《汉书·陈汤传》:“(陈汤)数求使外国。久之,迁西域副校尉,与甘延寿俱出。”“西域都护延寿、副校尉汤……斩郅支之首。”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车骑将军置,为鹰扬府次官,置一员,从五品。五年又改为鹰击郎将。武官名。为鹰扬府的副主官,见“鹰扬府”。
又作“尚书房”。清朝教习皇子、皇孙读书处。例选翰林官分侍讲读,教习国史、圣训、经籍、诗词及满、汉文字等。择大臣二、三人充总师傅,综领督学。
官名。辽朝南面官,总领翰林院之事。多兼掌修国史等事,常以契丹人为之。官名。辽代设此官,为翰林院长官,掌天子文翰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三·翰林院》。
见“统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