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审判分厅
官署名。清末设置,为地方审判厅的分司机构。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、商埠审判厅、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,全国共设地方审判分厅五厅。各厅设推事六人,秩从五品,以其中一人为监督推事,相当于分厅长;典簿一人,秩正七品;主簿二人,秩正八品;录事四人,秩从九品;看守所官一人,秩从八品。其职掌与地方审判厅同。参见“地方审判厅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设置,为地方审判厅的分司机构。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、商埠审判厅、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,全国共设地方审判分厅五厅。各厅设推事六人,秩从五品,以其中一人为监督推事,相当于分厅长;典簿一人,秩正七品;主簿二人,秩正八品;录事四人,秩从九品;看守所官一人,秩从八品。其职掌与地方审判厅同。参见“地方审判厅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将军、总制、监军、军帅、师帅、旅帅、卒长的属官,掌理文书的工作。将军书理、总制书理、监军书理员额各四人,官阶均为职同军帅;军帅书理员额四人。官阶为职同师帅;师帅书理员额二人,官阶
官名。军队主将的佐吏。《孙膑兵法·[将失]》: “众不能其将吏,可败也。”1、军官的通称。《史记·灌婴传》:“所将卒五人共斩项籍,皆赐爵列侯。降左右司马各一人,卒万人二千人,尽得其军将吏。”2、武官与
中书省别称。应劭《汉官仪》:“左右曹受尚书事。前世文士以中书在右,因谓中书为右曹,亦称西掖。”后世因以称中书省。官署名,中书省的别称。汉代应劭《汉官仪上》:“左右曹受尚书事。前世文士以中书在右,因谓中
官署名。辽朝置,南面官,亦称“永兴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”。掌永兴宫汉人之政令。置都部署、副部署、同知等职。
官名,秦置,汉沿置,西汉属詹事,掌知刻漏,其长官称令,副长官称丞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詹事,秦官,掌皇后、太子家,有丞。属官有太子率更、家令丞。”东汉属太子少傅,有令一人,秩千石,掌庶子、舍人更
女官名,掌供使者。《汉书·外戚传》:“汉兴,因秦之称号,帝母称皇太后,祖母称太皇太后,適称皇后,妾皆称夫人。又有美人、良人、八子、七子、长使、少使之号焉。”注:“师古曰:长使、少使,主供使者。”又《汉
官名。明朝侍仪司下置,正九品,掌殿庭仪礼之事。后革。
官名。宋代转运使司、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等机构设置,掌管帐籍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国家牧场中的低级官吏,亦称牧率,掌苑马的牧养。见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。
侍御史知杂事简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