坊监察委员会
民国时,坊的常设监察机关,由坊民大会选举产生,监察委员三至五人。负责监察坊财政,纠举坊长及其他职员违法失职事项。
民国时,坊的常设监察机关,由坊民大会选举产生,监察委员三至五人。负责监察坊财政,纠举坊长及其他职员违法失职事项。
官名。周置,掌杀草之政令。见《周礼·秋官·薙氏》。
阶官名。金朝置,为内侍阶官,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二阶,秩正九品上。元朝沿置,属十四阶第十二阶,从七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内侍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九品上,称司阍郎。掌把守宫殿门。
正式编制外添置之官。魏晋南北朝或置,初无员额,后亦定员。多用以安置退免臣僚,无实际职事。唐高宗永徽五年(654)亦置,中宗神龙(705—707)以后大增,玄宗开元二年(714)悉罢,唯皇亲及有战功者特
军营官署名。明永乐二十二年(1424)于京营五军营、神机营下分置。各设管哨官,称坐营。以勋臣充任,掌管左、右两哨军马,平日驻训,战时从征。
① 举荐。汉朝用为选官主要途径。后世因之。有察举、荐举、奏举等名目。② 宋朝科举制度,举人参加乡试或省试一次,作为一举。一举约三年。凡举人应试,均需登记举数。乡试达到一定举数,可免一解或永免文解,直赴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掌皇太子宫帐之事。
官名,汉时东海中有邪马壹国,其长官称伊支马,次曰弥马升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南至邪马壹国,女王之所都……官有伊支马,次曰弥马升,次曰弥马获支,次曰奴佳鞮。”
宋朝军制。神宗改革兵制,以不同番号之禁军指挥,混合组成将的编制,其下设部,部下设队。置正将、副将、押队使臣、训练官、部将、队将等职。一将兵力通常为几千人,少数将达万余人。边地蕃兵、弓箭手等也与禁兵混合
金代文散官之称。《金史·选举志二》说:“凡进士则授文散官,谓之文资官。自余皆武散官,谓之右职,又谓之右选。文资则进士为优,右职则军功为优,皆循资,有升降定式而不可越。”
北魏初建国时八部大夫的别称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“其八部大夫于皇城四方四维面置一人,以拟八座,谓之八国常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