堂书
清朝中央部院机关书吏之一种。负责文书事务。
清朝中央部院机关书吏之一种。负责文书事务。
官名。隋朝尚书省吏部司勋曹(司)长官,置二员,正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(583)加为从五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司勋郎。官名。隋文帝置司勋侍郎,炀帝改为司勋郎。掌官吏勋级。见《通典·职官·吏部尚书
吏官名。金代设于诸京留守司、按察司、路总管府及诸府、州等官署,掌抄录事目,书写法状。
清末巡警部所属机构。与协巡营于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十月由巡警部奏请同时设立。专掌探访侦缉之事。对于行踪诡秘、潜谋不轨、来历不明、形迹可疑者,进行探查,与巡兵相互为用,以收联络、策应之效。以监
官署名。金朝属司天台,掌历算,设八人。参见“司天台”。
明清时知县之别称。对县官的尊称。其属员、部下都可这样尊称县官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五年(1407)置,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。属通州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通州监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属著帐郎君院,掌皇太子帐祇应之事,由著帐户充其杂役。
妃嫔号。北魏置。《司马显姿墓志》:“(先为贵华夫人) 未几,迁命为第一贵嫔夫人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○)
太平天国县以下地方官之统称。如伍长、两司马、卒长等。简称乡官。参见“乡官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统军机构。设于大同府。海陵王天德二年(1150)改西京路兵马都总管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