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籍
先因寄籍外省,后愿改归原籍者,称复籍。清制,凡官员复籍,需察其原籍确有坟墓、庐舍,方准改归原籍。由祖籍所在地方官察核,报吏部定议。
先因寄籍外省,后愿改归原籍者,称复籍。清制,凡官员复籍,需察其原籍确有坟墓、庐舍,方准改归原籍。由祖籍所在地方官察核,报吏部定议。
官名,三国魏置,为司盐都尉的属吏,掌盐务,八品。《通典·职官十八》:“魏官置九品……第八品……司盐、司竹监丞。”
官署名。负责审讯。清朝后期,各省州县不能处理的重要诉讼案件,由督、抚委派候补官员担任审讯,这种非正式的审讯机关,称发审局。非正式审讯机关。清末,各省凡有重要诉讼案件为州县官所不能处理者,由督抚派委侯补
官名。《周礼·地官·廪人》郑玄注:“大祭祀之谷,籍田之收,藏于神仓者也。”北周采取其意置神仓中士,正二命; 神仓下士,正一命。属地官府司仓中大夫。
官名。隋朝诸卫所统亲、勋、翊卫府及东宫领兵军府所统军坊官,置二人,后随军坊渐废。
军事机构名。明成祖时京师之兵分为五军、三千、神机三大营。其主要任务是轮番训练京卫及外卫班直官军,前期用兵时并以此为主力。平时,五军营操练营阵,三千营操练巡哨,神机营操练火器。出征宿营时,大营及亲军居中
官名。明指六科掌印者。洪武六年(1373)铸六科给事中印,推各种给事中年长者掌之。二十四年定各科都给事中一人,掌本科印。故名。
官名。见“内翻书房”。官名。清置,为内翻书房的主官,见“内翻书房”。
官名。魏晋南朝尚书、中书、秘书等官署多置,掌宫廷图书。《宋书·吴喜传》: “为主书书史,进为主图令史。”魏、晋八品。后不详。官名。三国魏秘书监所属有主图、主谱令史,俱第八品,主作图谱之事。
官名。清末官书局长官。光绪二十二年(1896),京师原强学书局改归官办,遂设大臣一人总理局务。二十四年,官书局併入京师大学堂,又改称管学大臣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山师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掌邦国山林与其所产物贡。北周依其制置山师中士,正二命;山师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职方中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