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东汉置,秩比四百石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“本注”说:“主祠祀”。
官名。东汉末、三国魏置。为公府僚属,参议军政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为丞相府属官,掌参议军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高堂隆传》:“建安十八年,太祖召为丞相军议掾。”
即太子左、右卫率府所统翊府及其卫士。详见“翊卫”。
官名。清初督捕衙门之职官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,满州、汉军各一人,后改满、汉各一人。掌督捕逃人事。康熙二年(1663)改隶兵部。三十八年,以督捕衙门并入刑部,遂裁。
元代宿卫军在皇帝出行时扈从,称为扈从军。参见“宿卫军”。
官名。东汉置,名义上隶属少府,秩四百石,以宦者任之。官名,汉置,属少府,为画室署长官,俸四百石,掌管画室。参看“画室署”条。
官名。宋朝内侍省、入内内侍省皆置,位在后苑勾当事内品上、内品及把门内品下。宦官职名。宋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。
泛指掌刑狱之官。《柴书·朱异传》: “上书言建康宜置狱司,比廷尉。”
官名。唐宪宗元和八年(813)废天威军后,以其军士隶左右神策军,乃置二员,从五品。
官名。即尚辇直长。官名。隋唐为尚辇局的佐官;金为尚辇局的属官。见“尚辇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