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兵郎中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与外兵郎互称,为尚书省外兵曹长官。参见“外兵郎”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与外兵郎互称,为尚书省外兵曹长官。参见“外兵郎”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宿直司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场人下士二人,管理农圃以种植瓜果菜蔬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掌圃中士,正二命;掌圃下士,正一命。属地官府虞部下大夫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。掌庆礼奉表、文武官及外使朝见辞谢引导序班,以及勘箭等事。设閤门使、副使等职。金亦在閤门司设东上閤门使,掌签判閤事。初置二员,秩正五品。明昌六年(1191) 减一员,改从五品。
即“精奇尼哈番”。
即左、右神策军护军中尉。
散官名号。洪武四年(1371)置,以授正四品内官。
官名。隋朝十二卫将军之一,置二员,从三品,为左右武候大将军副贰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名右候卫将军。
官名。北周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司士下大夫二人,掌理群臣的名籍,主管黜陟、计比、征召的政令及正朝仪等事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司士中大夫,正五命,属夏官府。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裴宽传》:“武成二年(公元560
官名。又称“淮夫”。西周置。主狱讼刑罚。《尚书·周书·立政》:“王左右常伯、常任、准人。”孔安国传: “准人平法,谓士官。”孔颖达疏:“准训平也。平法之人谓士官也。士,察也,察狱之官用法必当均平,故谓
官名。北齐置。原称第一领民庶长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视从四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