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九月巡警部成立后,改原内外城工巡局发审处为内外城预审厅,归部直辖。分别掌理京城内外城的诉讼事宜,相当于京城地方的初级司法机构。除一般违警罪可由分厅讯结外,其他民
商、周王室的官位。《左传· 定公元年》:“若复旧职,将承王官,何故以役诸侯。”
官名。十六国前燕置,委任投降的敌对政权统治者。《晋书·慕容儁载记》: “(慕容)恪遂克广固,以(段)龛为伏顺将军。”
海关工务部的一科。见“工务部”。
官名,汉置,职如监军,掌监军中违法作奸者。《后汉书·盖延传》:“彭宠为太守,召延署营尉,行护军。”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定额二人,正三品,简任。掌承修订法律大臣之命,总管馆中一切事宜。
官名。又称“备箭协领”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毡库之属官。掌备箭处事。初名“备箭固山达”,额设五人。康熙十一年(1672)增一人。三十八年定为正八品,乾隆二十四年(1759),改是称。四十四年定为六品职
①官员用具,即“笏”。上朝时执,有事书其上,晋朝以后始称为手板,亦称手版。但尚书省长官所持仍称笏。②明、清时属官谒见长官时专用的一种名帖,亦称手版或手本。有红禀、白禀之分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统兵官,多作为副佐随主将出征或镇守,地位与太守相似。《刘玉墓志》:“义成王南讨长安,以(刘玉)祖可洛侯名家之孙,召接为副,充子都将。”(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六一)孝文帝太和十七
官名。清朝太仆寺之属官。雍正元年(1723)设,于牧长当差年久、工作勤奋者内选授。每翼骒马群四人,骟马群一人,两翼共设十人。正八品。协掌综理马政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参见“马厂总管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