辅佐。《左传·哀公十八年》: “使帅师而行,请承。”
官名。清置,见“乌里雅苏台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秩,正五品,掌内府饮食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佐尚书管理部务,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。尚书有事故时,代行其职权。宣统三年(1911),左侍郎改为副大臣,右侍郎省。
内侍官名。宋初置,后属入内内侍省。神宗元丰(1078 -1085)改制,定为从八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内侍官名,改为供奉官。官名。宋代内侍省、入内内侍省皆置此官,掌内侍供奉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七月置,掌同内城工巡局。设会办外城工巡局事务大臣二人,下设监督、总办、帮办等。内部组织分为文案处、支应处、待质所、发审处。所属机构有内外城巡捕东分局,外城巡捕西
即“提举帐勾磨勘司”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孙权置。贺齐任之,统兵征伐上饶等地。见《三国志·贺齐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置,掌领兵作战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贺齐传》:“名帅尽禽,复立县邑,料出兵万人,拜为平东校尉。”
即“火儿赤”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主仓廪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