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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司农

①官名。西汉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改大农令置。简称大农。秩中二千石,列位九卿。掌管全国租赋收入和国家财政开支,凡百官俸禄、军费、各级政府机构经费等由其支付,管理各地仓储、水利,官府农业、手工业、商业的经营,调运货物,管制物价等。有丞二员,部丞若干员。属官有太仓、均输、平准、都内、籍田五令丞,斡官、铁市两长丞。郡国诸仓、农监、都水六十五官长,边郡的农都尉等屯田官员,亦皆属之。新莽先后改名羲和、纳言。东汉复故,机构减省,置丞、部丞各一员,属官有太仓、平准、导官三令丞,余皆罢省。地方都水、盐铁等官划归郡县主管。原属少府管理的帝室财政开支则并归大司农。三国沿置。魏三品,当时在诸郡县置有典农中郎将、校尉、都尉等屯田官,亦皆属之。西晋领太仓、籍田、导官三令,襄国都水长,东西南北部护漕掾,三品。东晋南北朝国家财政归尚书省主管,大司农或置或省,所掌惟仓储园苑及供膳之庶务。晋哀帝时曾省并都水台,孝武帝宁康元年(373)复置。南朝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(452)省,孝武帝大明四年(460)复置,三品。丞一员。领太仓、导官、籍田令丞。梁改名“司农卿”。北魏仍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二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三品。北齐改名“司农卿”。金朝复置,掌管农政,兼监察各地官吏,为司农司长官,正二品。属官有司农卿三员,司农少卿三员。又领各路行司农司。元朝仁宗皇庆二年(1313)置四员,为大司农司长官,管理农桑、水利、学校、饥荒之事,从一品。属官有卿二员,少卿二员,丞二员。② “户部尚书”别称。


1、官名。在秦朝和西汉初称治粟都尉,掌钱谷货币。汉景帝后元年改称大农令,武帝太初元年又改称大司农。王莽时又改称羲和,后来又改称纳言。有两丞,属官有太仓、均输、平准、都内、籍田五令丞,斡官、铁市两长丞;另外,郡国诸仓农监、都水六十五官长丞及騪粟都尉,也属大司农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
2、在东汉,大司农掌钱谷金帛货币及边郡诸官的钱粮调度等。大司农的长官称卿,一人,俸禄中二千石;丞一人,俸禄比千石;部丞一人,俸禄六百石。属官有太仓令丞各一人,平准令丞各一人,导官令丞各一人。原先属大司农的郡国盐官、铁官等,在东汉改属郡县。原属大司农的雒阳市长、荥阳敖仓官等,在东汉改属河南尹,并省去均输等官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以太仆赵憙为太尉,以大司农冯勤为司徒。”《后汉书·肃宗孝章帝纪》:“秋七月癸巳,以大司农邓彪为太尉。”三国曹魏改称司农;南朝梁改称司农卿,又称春卿;北齐称司农寺卿,掌农功仓库。隋唐沿置;唐曾改称司农、司稼,掌仓储。明设司农司。清称户部尚书为大司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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