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大司农司

大司农司
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七年(1270)二月,立司农司,下设四道巡行劝农司。同年十二月,改置大司农司,掌农桑、水利、学校、饥荒等务,十四年罢,分派劝农官及知水利者巡行郡邑,察举勤惰。以按察司监领劝农事。十八年,立农政院,置官六员。二十年,改为务农司,秩从三品,置达鲁花赤、务农使各一员,同知二员。当年又改为司农寺,置达鲁花赤一员,司农卿二员,司丞一员。二十三年,复改为大司农司,秩正二品。仁宗皇庆二年(1313),升为从一品。置大司农、大司农卿、少卿、大司农丞等官。下辖籍田署、供膳司等衙。


官署名。元置,秩从一品,掌农桑、水利、学校、饥荒之事。至元七年(公元1270年)始置司农司,同年十二月改为大司农司。十四年(公元1277年)罢,以按察司兼领劝农事;十八年(公元1281年)改立农政院,置官六人;二十年(公元1283年),又改立务农司,秩从三品,是年又改司农寺;二十三年(公元1286年)仍改为大司农司,秩正二品,皇庆二年(公元1313年)升从一品。设大司农、大司农卿、少卿、大司农丞、经历、都事、架阁库管勾,照磨等官,所属有掾史、蒙古必阇赤、回回掾史、知印、通事、宣使、典吏;领籍田署、供膳司、永平屯田总管府等机构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路局总办

    官名。清末各官办铁路长官或副长官。光绪年间兴办铁路,各路多于督办下置总办,三十三年(1907)始独置。一至二人不等。无品级规定。总司该路事宜。

  • 同文馆管理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末同文馆之总管官。由总理大臣内特简,无定员。总管同文馆事务。下设提调二人,帮提调二人,负责安排课程及督察学生。

  • 陂官

    官署名。职掌陂湖之利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,西汉九江郡置。官名,汉置,掌陂塘水利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上·九江郡》:“户十五万五十二,口七十八万五百二十五,有陂官、湖官。”

  • 头等通译官

    见“通译官”。

  • 王府咨议参军

    官名。晋代公府均置咨议参军,取咨询谋议军事而名,位在诸参军上。梁始于皇弟皇子府置咨议参军,陈沿置。北齐与隋诸王府亦置咨议参军。唐亲王府咨议参军秩正五品上。宋亲王府亦置,太平兴国八年(公元983年)楚王

  • 奉化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,专施用于境外,武帝大通三年(529) 定与度嶂将军同班,拟猛烈将军等号。

  • 总理各国事务大臣

    官名。清置,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长官。其名称主要有三种:一是总理各国事务亲王、郡王、贝勒。由皇帝特派,无固定员额。二是总理各国事务大臣。特派或以军机大臣兼任,无固定员额。三是大臣上行走。由各部院满、汉

  • 诉愿委员会

    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公布《诉愿条例》,后来改称《诉愿法》;国民党政府成立初期仍沿用,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三月公布了新的《诉愿法》,民国二十六年(公元1937年)复加修订。

  • 商上

    西藏官署名,掌库藏出纳及各项财政收支。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藩属各官》:“凡喇嘛库藏出纳之所曰商上。”参看《清会典·理藩院·赋税》。

  • 第一贵嫔夫人

    妃嫔号。北魏置。《司马显姿墓志》:“(先为贵华夫人) 未几,迁命为第一贵嫔夫人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