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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司马卿
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长官,员一人,多省称为大司马。掌军政,征伐敌国及四时治兵讲武皆由其主持,大祭祀则掌宿卫,庙社则奉羊牲,并掌官员迁调之权。因掌兵权,故多由皇帝或执政者的子弟及亲信担任。正七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夏官府”。


官名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设置,为夏官府的长官。《周礼》大司马的职任是掌理建立邦国的九法,以辅佐王统制邦国;以九伐法规正诸侯各国;按照九畿规定的册籍,对诸侯邦国定贡赋和职分。凡有事出动军队,调集六军,执行禁令,救助无辜,征伐有罪者,如果王亲自率军征伐,则掌理军中戒令。北周大司马卿正七命,掌军政,权任极重,孝闵帝受禅之初,以宇文护为之。宣帝时以皇后之父杨坚为之。其后杨坚令其子杨勇为之,杨坚遂受禅称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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